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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5-12-09 10:09
最高人民办案办公室负责人及司法部局律师就《律师查阅记录权利法律保障条例》理解和适用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日报北京12月8日电:近日,最高领导人、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保障律师依法查阅笔录权利的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工作规定》)。最高人民办案件管理办公室、司法部律师工作局负责人就《工作规定》的出台背景、意义以及如何理解和适用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题一:请介绍一下《工作条例》制定的背景。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工作条例》的制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司法公正和律师职业权利保障,强调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这位高层主张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始终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为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 2014年12月,专门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的规定》; 2015年9月,联合向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表联合声明。 《钻井平台保护规定》2023年3月,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这一系列规定和意见被认为把保障律师审稿权作为重要内容,为解决律师审稿难问题提供了有力依据。 近年来,为更好便利律师母乳喂养,降低执业成本,提高执业效率,检察机关根据律师考试的不同需求,积极推行现场考试、非现场考试、网上考试“三位一体”的律师考试全场景保障机制。现场评分是对律师进行评分的常态机制,一般在不同地区以标准化方式进行。在线评分和异地分级经历了从部分地区试点到逐步推广的过程。 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上海、安徽、重庆等地启动律师网上考试试点,并结合试点情况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实施。 2022年2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吉林、江苏、山东、湖北、四川等地区开展律师非现场审查试点。 2024年,结合试点情况,对检诉系统非现场审查模块进行升级完善。 2025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长应勇视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并要求:“进一步完善律师现场阅卷、网上阅卷、非现场阅卷‘三合一’机制”。 最高人民组织工作人员组织工作人员起草《工作条例》”,并征求了各省省长的意见。后来,与司法部深入研究,反复修改完善,以采购最高领导和司法部的名义联合发布实施。可以说,《工作规定》的出台,是高层和司法部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的结果,经历了广泛研究、科学论证、反复细化的过程,是根据采购工作的需要而制定的。律师们结合现有证据,完成试点经验,积极创新措施,努力适应社会形势新变化和律师新执业需求,旨在拿出更加务实有效的解决方案,更好地保障律师审阅权利。 问题二:请简要介绍《工作规定》的主要内容。 组长最高人民办:《工作条例》共6章35条,包括总则、现场评分、非现场评分、网上评分、监督保障、附则等。它主要包括: 一是明确现场评分、非现场评分和在线评分的基本内涵。现场审查是指律师到办案地人民检察院查阅、引用、复制所代理案件的案卷材料。非现场审查是指律师向其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其注册地其他地区办案人员案件同级别的电子卷宗。网上审阅是指律师申请通过互联网获取当事人的案件,对其案件的电子卷宗进行审阅、抄录、复制等。 二是明确现场标识的适用范围、关闭-现场标记和在线标记。规定以现场分级为主,其他方法为辅。场外评分和在线评分应作为现场评分的补充。律师代理的案件,案件材料为电子档且适合互联网传输的,可以申请在线评分;如果不适合通过互联网发送电子文件,可以申请异地评分。 三是明确现场评分、非现场评分、网上评分的处理办法。规定现场审查由律师到检察院办案时进行;非现场审查由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业务申请系统进行;网上审查由人民检察院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进行。 四是要明确现场评分、非现场评分和在线评分的截止日期和程序。审查地人民检察院收到律师非现场审查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检察业务申请系统转送人民办案。办案人民检察院应当全面审查并立即办理律师的非现场审查申请,并于三日内通过业务申请系统将电子卷宗发送至审查现场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对网上审查申请进行审查,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发送电子卷宗。案件管理部门申请律师非现场审查和网上审查,须经案件管理部门批准。 五、梯度g 明确了特殊类型案件的要求。对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审判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涉密案件及其他类型案件的审查作出规定。例如,在刑事案件审理阶段,如果人们根据出庭需要调取案卷材料,经公民法院许可,可以允许律师前往检察院查阅卷宗。之所以规定须经法院许可,是因为在审理阶段,法院有权核查律师是否符合担任辩护律师的条件以及是否存在禁止担任辩护律师的情形。 问题三:以往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都有相关律师审查的规定。出台的《工作规定》有哪些创新亮点这次与以往相比?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总的来说,《工作规定》最大的亮点除了以往大家都熟悉的千亿现场审查之外,制度规定律师可以通过非现场审查和网上审查的方式审查、复制、调取案卷材料。后两个程序,无论是办案检察院,还是律师注册地检察院,都增加了不少工作量,体现了检察院主动给自己施压,切实有效方便律师、保障律师阅卷权利的主动性。这样律师就不用专程到外地办案检察院进行审查,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经济成本。 从具体范围来看,《就业条例》的另一大亮点在于,进一步规定了一些不能离开的分析问题过去一直存在争议,特别是为律师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行使审查支票的权利提供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是退回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制作电子卷宗的,应当允许律师查阅、引用、抄送人民检察院;二是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允许律师向人民检察院查阅、调取、复印;三是对于审判阶段的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庭准备和出示审判证据的需要调取案卷材料。经人民法院许可,律师可以到人民检察院查阅、调取、复制材料;第四,当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审查原案卷宗材料,应当允许律师查阅、调取、复制给人民检察院;第五,对于民事、行政行政案件,可以适用《工作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经人民检察院许可,庭审律师可以查阅、调取、复制案卷材料”。 为确保案卷安全,严防泄密影响案件正常办理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工作规定》明确坚持便利、安全、保密原则,通过了保密案件审查程序和程序的更高要求:一是不适用网上审查;二、必须经办案部门批准,并符合国家保密规定;三、我方提供的电子文件人民检察院必须给律师设置阅览密码。编码并添加水印。水印必须包含申请人姓名和技能证书编号。添加水印不会影响案件文件内容的正常显示;第四,律师需签署承诺书和接收卷宗收据。不得违规披露、传播重要案件信息和案卷材料。不得披露、传播未公开的违规审理案件信息和资料。不得将案卷材料用于本案辩护或代理以外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律师也有审查保密案件的权利,但其保密义务比较高。只要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检察机关就必须全力保护。 问题4:的f-位分级是一种新的分级方法。您能否介绍一下检察机关办理异地定级的相关考虑和程序。 最高人民办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非现场审查将于2022年11月在部分地区试点。近年来,我们针对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完善程序,优化制度,为律师便利审查提供更多选择。 《工作规定》将非现场评分定义为三种评分方法之一,并规定了相关方法: 首先是早期接触。申请非现场审查的律师应当提前与办案人民检察院联系。确认可以异地审查后,应当向审查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制定这样的规定的原因是避免程序闲置,提高打标效率。二是标记申请。律师必须向受案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提供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以及办案人民检察院名称、犯罪信息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涉及的其他信息、委托人身份、适用法律等信息。三是受理并移送辖区检察院办理案件。材料齐全的,受案地人民检察院须在三个工作日内通过检察申请申请系统发送律师身份证明、人民办案机构关系等材料。四是案件办案人正在审查和办案。人民检察院办理对案件进行综合审查和办理申请的,应当及时组织律师进行非现场审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通过检察业务申请系统将电子卷宗发送至审查地区人民检察院,并告知电子阅卷律师阅卷密码。律师提供的身份证明或者代理关系材料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特殊原因无法移交案件的,必须向律师说明情况。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办案部门办理律师非现场审查申请,必须经办案部门许可。五是审查案件必须通报受审地区检察院。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收到电子卷宗后待审查的文件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律师审查文件。 问题五:在线评分是一种比较方便、快捷的评分方式,被律师广泛接受。您能否介绍一下检察机关办理网上定级的相关考虑和要求。 最高人民办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网上审查需要通过互联网传输电子卷宗。为确保顺利实施,《工作规定》对如何申请网上评价也有明确要求:一是评价申请。律师需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提出申请,并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书及授权书、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函等材料。二是分析处理。人民检察院如果同意律师申请网上审查审查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发送电子文件;认为不符合网上评审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不予批准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办理律师网上审查申请,必须经办案部门许可。第三种是不可能的情况。主要包括:(一)已裁减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 (三)涉及未成年人犯罪、侵犯未成年人权利的案件; (四)同案被告人在逃或者同案被告人中犯罪嫌疑人失踪的案件; (五)电子文件过大或者含有音频、视频等材料的情况帽子不能通过互联网发送; (六)其他可能涉及泄密风险、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的案件。对不符合相关保密要求、不适宜网上审查的案件将予以稳定。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特殊情况,在不妨碍律师进行网上审查或意识审查的情况下,律师仍可以进行现场审查,这并不影响律师合法、正当行使审查权。 问题六:请介绍司法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措施的有效性以及本次起草《工作规定》的主要考虑。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律师队伍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试卷权等律师培训权是律师的重要保障依法履行辩护职责,更好保护人民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 2023年起,司法部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采取针对性措施,引导、管理、服务律师队伍。特别是会同中央有关法律单位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标准,进一步完善律师知情权、会见权、审查权、调查取证权、表达辩护意见权的全链条保障机制。推动和完善律师维权受阻救济机制,使律师权利保障更加触手可及、实实在在,取得了积极成效。 同时,也应该看到,阻碍律师行使律师权利的问题实践中仍存在依法执业的情况,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制度和机制仍有待在实践中落实。为此,司法部组织对近年来全国律师协会和各地方律师协会受理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申请进行了系统的审查和评估,准确识别了地方律师权利保障中的障碍和困难,广泛听取了地方司法行政机关、法律部门和法律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从调查情况看,“阅卷难”仍存在较高比例,各种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的问题依然存在。这主要体现在电子文件不适用或电子文件不明确、纸质文件查阅申请受到限制、限制使用等方面。对审查时间或范围的限制。 在此基础上,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制定了《工作规定》,完善推进现场审查、非现场审查、网上审查的检察环节机制的正当保障机制。针对演练中突出的不提供电子文件、申请查阅纸质文件被阻止等问题,进行了针对性回应。具体来说,针对一些律师被阻碍行使法定笔录权利的救济渠道不够畅通的实践问题,明确规定“律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控告的,人民检察院必须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律师;律师对人民检察院的处理意见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必须依法处理。”检察院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律师申请维护其执业权利,行政司法机关和律师必须及时办理案件,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律师。这些规定对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与配合,更好地形成维护律师权益的合力进行核查。 下一步,司法部将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地方人民群众和司法行政机关,同时要落实好《工作规定》,让律师审稿权保障工作更加稳定有效,为律师更好发挥保障和促进公平正义的作用创造良好环境。 WS6936D161A310942CC49959E7 https://cn.chinadaily.com.cn/a/202512/08/ws6936d161a310942cc49959e7.html 版权保护: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信息等)版权归中国日报网(中国日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使用。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同意和许可,禁止转载和使用。向中国日报提交评论:[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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